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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申请

1.
“我该如何申请发票
2.
“成都营改增”是怎么回事?
3.
成都营改增”对成都阿里巴巴的客户影响?
4.
如何按消耗开票是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开始?为什么要按消耗开票?
5.
2013年12月消耗的充值金额,能给我开具发票日期是2013年的发票吗?
6.
“按消耗开票”后,我该如何申请开具发票?
7.
我想让阿里巴巴按我预估的消耗数开发票,可以吗?
8.
我在BP后台查询到的当月消耗服务费为什么跟发票申请界面看到的不一样?
9.
我在2013年8月1日之后退款,发票如何处理?

按消耗开票是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开始?为什么要按消耗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同时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成都P4P业务将于2013年8月1日开始执行以下开票规则:2013年8月1日开始,阿里巴巴计费系统将根据客户信息被点击的次数以及预先设定的单次点击服务费价格自动从客户预付服务费中扣除服务费,并按自然月统计客户预付服务费的消耗情况,客户可以从第一笔服务费发生的次月的第三个工作日后即第四个工作日开始向成都阿里巴巴申请开具发票,每个自然月发票开具金额为该月客户实际消耗的服务费合计,以上开票规则简称“按消耗开票”。

    我们在此列示几种业务场景,以便您更好地理解上述规则:

    • 1)如果您在2013年8月1日之前有过充值/消耗,您的发票将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 a) 2013年7月30日中午12:00之前合同所签经成都阿里巴巴确认无误并且在2013年7月30日下午4:00之前付清全款(并经阿里巴巴财务系统匹配到账成功)的客户,您可以在2013年7月30日下午4:00之前到MA界面-我的外贸服务-发票中心自助申请发票,成都阿里巴巴将向您开具营业税发票,发票金额仍为客户付款全额;2013年7月30日下午4:00之后,发票中心将暂停在线申请发票功能

    • b) 如果您在2013年7月31日24:00之前有过充值并已经消耗但尚未申请开具过发票,成都阿里巴巴将为您就这部分消耗金额开具营业税发票,您可以在2013年8月15日后登录MA界面-我的外贸服务-发票中心,在“已申请发票”模块中,如果您看到“已寄送地址”显示的都是“阿里巴巴票据合规组”,那么请您填写下表(参见以下截图)并用电子邮件发送到成都阿里巴巴工作邮箱: CDpiaoju@alibaba-inc.com ,我司成都票据组的同学在收到客户的邮件后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给您并回复邮件告知

    • 2) 如果您在2013年8月1日之后(含)有过充值/消耗,2013年8月1日之日起,成都阿里巴巴计费系统将根据客户信息被点击的次数以及预先设定的单次点击服务费价格自动从您预付服务费中扣除服务费,并按自然月统计您的消耗情况,您可以从第一笔服务费发生的次月的第四个工作日开始申请开具发票(例如:2013年8月客户消耗的服务费金额,可以从2013年9月5日即9月的第4个工作日开始申请开具发票),发票申请通道仍为MA界面-我的外贸服务-发票中心,发票类型为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申请额度是累计消耗金额减去已开票金额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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